2017年3月29日 星期三

回應:面對階級分化,「社區營造」還能走多遠?

轉載自【立場新聞——破土】
【破土編者按】面對張慧鵬《面對階級分化,「社區營造」還能走多遠?》的文章,北京清華大學的竇學偉博士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肯定了社區營造在推動社會進步中的作用,並對社區內的階級分化提出質疑。在一個資本為主導、一切以發展主義為綱的社會,如何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推動社會多方面的改變,這是一個歷史問題,也是一個行動方法的問題。兩人觀點雖然不同,但他們都表示,向很多紮根社區的行動者致敬,他們的理想,付出和努力值得尊敬。他們的實踐也是學者所謂知識生產的來源。批評並無惡意,只是希望增進認識,促進社造更好的發展。

文/竇學偉(北京清華大學社會學系博士)
近日,張慧鵬老師的文章《面對階級分化,社區營造還能走多遠? 》(以下簡稱「張文」),基於對社區營造和階級問題的濃厚興趣,筆者仔細閱讀了這篇文章,從中受益頗多。在深度參與了珠三角地區一個本土社區營造案例之後,作者提出了幾個質疑或問題。在筆者看來,這幾個問題在台灣社區營造和大陸學習實驗中都是極為核心和關鍵的,因此值得進一步的討論。
1、什麼是社區營造?
或者說規範意義上社區營造是怎樣的?雖然措辭不同,但是社區營造的定義基本包含了以下幾個術語:自發組織、集體參與、內聚力和共同體等。另外還有一種表述包含了「人、文、地、產、景」五個維度的營造內容和發展目標。不過,從實​​踐來看,這些表述都忽略了更深刻的一種意涵,即社區營造在社會改造和文化革新方面的意義。在通過種種操作完成各種社會過程之後,社區營造的歷史結果是一種嶄新的文化,一種對於社區公共性的新想像。在此,筆者並非將社區營造美化或理想化,只看到成功的案例而無視失敗的案例,而是堅持一種「尋找成功及其條件」和「反思失敗及其轉變」的立場。
2、如何理解社區中的階級分化與貧富分化?
改革開放以來,不平等、貧富分化和階級分化不斷加劇。但在獨立(封閉的)社區範圍內,貧富分化和不平等並不等同於階級分化。張文所提及的F村是鄉村工業化進程中階級分化與貧富分化高度重合的社區,像這種社區並不少見,如筆者家鄉的一些「淘寶村」,階級分化的現像已經很明顯。但是,這種重合也不是完全的,而且,不能否認,社區內部的階級分化並非其內部不平等的主要來源,在許多鄉村並未在內部形成完整的階級關係。當然,在全社會範圍內,階級分化仍是不平等的主要原因,這一點,我們是有共識的。之所以區分內外,是為社區內部克服摩擦,建構共同體意識的努力增加一點空間。
3、社區營造與階級分化
張文提到,社區營造的主要推動者(除政府外)是小資情調和理想主義的​​知識分子,但是不管哪種,都是基於對資本主義發展方式的不滿才投身於社區營造的。他們所推動的社區營造與資本主義和階級關係是有內在衝突的。另外,社區營造本身的理念,如「共同體」、「全民參與」等與資本主義的階級分化也是格格不入的。在台灣社區營造的諸多案例中,兩者也並非矛盾關係。很多案例帶有濃厚的集體經濟、協作經濟與合作社的色彩,在經濟發展模式上是反資本主義的。
4、知識分子與鄉民的互動
「號稱鄉村運動而鄉村不動」是一百多年來社區(鄉村)改造的宿命難題。在此有幾個子問題。第一,知識分子與社區營造(甚至更廣泛意義的社會改造)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知識分子是推動社區營造的天然行動者麼?第二,這些知識分子從何而來?第三,改造社區的理念從何而來?與鄉民的傳統文化之間關係如何?第四,如何確保鄉民對知識分子改造理念的認同和接受?第五,如何認識歷來失敗的經驗?這些問題的答案需要在實踐的田野中探尋。
5、社區營造的大陸特色
自台灣社會營造的經驗傳入大陸以來,一直有一種質疑的觀點,即「這玩意在大陸根本行不通」。行不通或水土不服的原因有很多種,張文提到的有「地方治理邏輯」、「大陸實驗的形同質異」、「鄉民社會地位和社會資源實質上的不均衡或階級分化」 、「鄉民參與公共事務的能力和程度實質上的差異」等等。還有諸如政治體制的差異、鄉村本身資源分佈不平衡等諸多原因。
在上述原因中,張文尤其突出「階級分化」,即認為不同的階級成員是不可能結為共同體的,甚至可能走向分裂與隔離。因此,若不能以底層民眾之聯合,挑戰不平等的政治經濟關係,而是迴避鬥爭和衝突,採取「文化建構」的路徑、「試圖通過一些文化娛樂活動消弭社區成員之間的隔閡」,那麼社區營造「注定不能帶來根本的改變」。
張文觀察到了社區營造大陸實驗中的諸多弊病,這些批評很犀利也頗有力度。筆者同樣不認同,以文化娛樂活動粉飾遮掩真實社會問題和真實社會矛盾的行徑。社區共同體不是通過「大家一起唱歌跳舞」就能建成的,台灣社區營造的資深行動者和理論家也會認同張文的批評。其實這根本就不是社區營造。
社區營造往往通過動員鄉民普遍參與某項集體活動而開展,而這一方面追求普遍的參與,另一方面追求參與的深度。所謂參與的深度是指,集體活動應當是社區公共生活中的真實問題和社會過程,鄉民以融合思維和身體的技術性實踐加入到集體活動中。如社區公共活動場所建設,排除規劃專家和鄉村精英的主導意見,充分信任普通鄉民的能力和智慧,讓普通鄉民自主設計和施工,並且給予犯錯和修正的機會,一邊做一邊改。這才是社區營造所謂集體活動的真實面目。
6、制度改革與文化革新
某個實驗案例的失敗並不能否定社區營造的意義,我們需要再次重申社區營造的規範意義,當然,它不是某個「個人」擅自確定的,而是在不斷的實踐和論述中逐漸形成的規範性認識。
社區營造具有社會改革的意義,是對傳統權威、不合理資政制度的衝擊和挑戰。與「徹底」的革命或社會運動相比,它是緩慢的,給人一種改良的印象。然而,這種緩慢的價值不應被忽視。
以台灣的經驗來例,八十年代以來的社會運動風起雲湧,終於在九十年代中氣候取得根本性勝利,在政治制度意義上的威權被民主取代。這種疾風驟雨式的社會改造方式成功的將「民主」、「自由」、「公平」等建構為主導性話語。然而,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上的優勢並未深入到民眾日常生活中。如民眾可以在街頭遊行示威要求民主,但是回到社區,終究是將選票投給買票的人或者自己派系的人,民眾的政治生活仍然受傳統的權威文化的主宰。
這是革命或社會運動的局限。它來得很急,力量也足夠猛,可是面對根深蒂固的傳統文化和日常生活則束手無策。社區營造正是應對文化革新的一種方法。深入社區紮根土地的知識分子,通過帶動鄉民參與集體活動,以自身的示範帶動鄉民的身體實踐,在技術性活動中將理念銘刻在身體的記憶中。因此,社區營造雖然動的緩慢但卻貴在深沉。
當然,張慧鵬老師所追求的「挑戰」和所設想的替代性選擇與台灣的所謂「資產階級革命和民主」截然不同。但是,任何一種「根本性的改變」不都得面臨「制度和文化雙從意義上的革新」麼? 20世紀的許多實踐已經證明,無論是革命還是改良,只有制度變革是不夠的,文化的革新是不能輕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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