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第二章討論後的一些思考

∕萬佩萱


《受壓迫者教育學》第二章 內容
作為壓迫工具的教育『囤積』概念---它的預設---一個批判;
作為解放工具的教育『提問』概念---它的預設;
『囤積』概念與師生矛盾;
『提問』概念與師生矛盾的超越;
一個相互的過程,是以時間為其媒介;
人們即未完成的存在,他們覺察到本身的不完美,而是他變得更為完整與人性化

讀書會提問:
P112「意識」是指思想嗎?甚麼叫「意識可以理解的」?甚麼叫「進入意識之內」?它們有甚麼不同?


關於「意識」是什麼

我從網上搜到意識(consciousness)的定義資料如下:
意識自身所處環境之認知狀態。一個人對外界的刺激有完整的反應,表現在他的行為舉止上---而此種自我認知與環境認知之能力與檢查是同步的。
意識到目前為止還是一個不完整的、模糊的概念。一般認為意識是人對環境及自我的認知能力以及認知的清晰程度。研究者們還不能給予它一個確切的定義。
約翰·希爾勒通俗地將其解釋成:從無夢的睡眠醒來之後,除非再次入睡或進入無意識狀態,否則在白天持續進行的,知覺、感覺或覺察的狀態,現在,意識概念中最容易進行科學研究的是在覺察方面。例如,某人覺察到了什麼、某人覺察到了自我。有時候,覺察已經成為了意識的同義詞,它們甚至可以相互替換。目前在意識本質的問題上還存有諸多疑問與不解,例如在自我意識方面。現在對意識這一概念的研究已經成為了多個學科的研究對象。
l 意識指個人運用感覺、知覺、思考、記憶等心理活動對自己的身心狀態與環境中人、事、 物變化的綜合覺察與認識。
l 個體對當下的內在及外在刺激的主觀覺察,也就是個體對環境事件和身體感覺、記憶及思想的覺知
l 一個人能持續的覺查到自己的思想、感覺、心情與存在我思故我在
l 早期的心理學家將意識心靈視為相同
l 心理學對心靈和意識的探究:1、使用內省法2、無法由他人觀察3、測量困難

意識的層次:
l 最基礎的層次是針對內、外刺激的覺察
l 外:影音、美食、影像...
l 內:喜怒哀樂,想法、意念...
l 對我們覺察事物的反省
l 紅燈的意義,成績不好的原因...
l 我們覺察到自己是一個有覺察能力的個體
l 社會團體的層次:意識型態是指一套價值觀或理想系統。某一個學派或團體所認為理所當然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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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白了意識是什麼後,便能更好地理解「意識是可以理解的」和「進入意識之內」。回到這段文字的開始,關於人與世界二分的假定:
人存在in)世界之中
二、人是和(with)世界及他人在一起的(這裡的“和”指人和世界及他
人之間的關係。我認為只有如此,人才成為具有有主體意識的人)

在壓迫的囤積式教育概念中,人僅僅是存在(in)世界中;在這樣的概念下被動的接受外在世界),教育因而需採用囤積(餵養知識)的方式進行;而這“被動接受世界”使得「意識是可以理解的」being accessible to consciousness和「進入意識之內」(entering consciousness)沒有分別。

然而,Paulo Freire(或人本主義者及其他關心人性化的人)而言,人是既存在(in)在世界中,同時也是和(with)世界及他人在一起。也是這段文字最後所說,“那些環繞在我周遭的事物,只能說是,可以為我的意識所理解(即『意識是可以理解』。如意識的層次中意識的基礎層次和覺察事務的反省),卻不能說他們在我的意識之中(即『進入意識之內』,如覺察到自己是一個有覺察能力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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