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被壓迫者劇場特殊方法之三------立法劇場 Legislative Theatre

萬佩萱翻譯、整理


我們都同意劇場不足以改變現況。

立法劇場運用被壓迫者劇場的所有形式,以將市民的願望轉化成為法律為目標。

立法劇場是運用多元藝術倡議民眾社會的方法之一。
它可增強民眾對當地議題與發展的關切度,
尤其是那些無法以傳統方式 (: 公開的會議場所)發聲的個人或團體


立法劇場的運作方法
首先由在地的人們創作一齣反映地方狀態的戲。
運用論壇劇場的方式
創造一個類似立法院的空間和立法的儀式,
然後鼓勵觀眾(亦即論壇劇場中的觀演者)在戲劇呈現時參與進來,
進行觀演者干預、捍衛或拒絕、投票等正規提案程序。
最後,主事者蒐集所有通過的建議案
向立法委員/機構施壓,讓它們得以立法。


立法劇場
能協助決策者確認地方的特殊性,並諮詢在地的議題與服務

成功的例子指出
立法劇場整體社區發展的一部分,
並且由具有良好地方網絡的機構來加以組織進行
運用這個工具的機構必須明確知道
他們從中獲得什麼
以及日後將如何運用這些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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